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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新莊區經營檳榔攤施姓男子,於2010年間和林姓女友聯手迷姦年僅16歲西施,性侵期間,林女還在旁喊「老公我也要」。新北地院判該情侶賠償1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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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報導,經營檳榔攤施男覬覦年輕西施美色,竟要求認少女為乾女兒的林姓女友,騙少女半夜返回檳榔攤聊天,再趁機下藥性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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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導指出,檳榔西施小玉(化名)表示,當時喝下林女給的汽水後,開始頭暈,吞下施男給的頭痛藥後,便全身無力。林女見藥效發作後,脫光她的衣物猥褻,施男隨後性侵,當時林女在旁還喊「老公我也要」,施男則回應「等一下,先讓妳女兒舒服」。

事發後,小玉躲家中不吃不喝,在母親追問之下,案件才曝光。施男稱小玉指控不實,林女否認參與性侵,但法官認為情侶2人供詞前後不一,採信少女說法,判施9年徒刑、林8年半徒刑,賠償100萬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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